近日,一女子发帖称,在杭州万象城购物停车场遭陌生男子挟持,被胁迫驾车至桐乡市,警方赶到正在盘查时,女子突然身中数刀,嫌疑人自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据媒体报道,由于马女士以前做过隆胸手术,医生称假体可能挡了致命一击,只有一刀捅伤肺部,现已办理出院手续。6月13日,接警警方桐乡崇福派出所告知受害人家属,嫌疑人死亡,已结案。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,嫌疑人行凶后自杀,是否还需承担责任?受害人及其家属应如何维权?针对以上问题,九派新闻 咨询了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邵克律师,与北京市中闻(西安)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。邵克律师表示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已经追究的,应当撤销案件,或者不起诉,或者终止审理,或者宣告无罪。邵克律师说,“刑事诉讼程序失去所指向的对象,从而导致刑事诉讼活动不能进行,也就不能从实体上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。这也是为什么,在嫌疑人死亡的情况下,公安机关告诉受害人家属已结案。”谭敏涛律师表示,“嫌犯死亡后,警方并非完全没有调查职责。”即便嫌犯死亡,警方仍需查明违法犯罪活动细节,以便对案件有全面准确的了解,也为被害人后续的民事赔偿等程序提供事实依据。两位律师均提到,虽然本案嫌疑人已经死亡,无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,但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,要求犯罪嫌疑人遗产的继承人进行赔偿。
谭敏涛律师补充,马女士在万象城停车场遭挟持,可根据商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要求商场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。(九派新闻)
编辑:刘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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